宗 旨
习总书记说过:“一所博物馆就是一所大学校”。“南阳市博物馆之友”是博物馆事业爱好者和热心公益事业的非学术性团体。主要任务在于加强博物馆与社会的联系,培养博物馆爱好者和对博物馆事业发展有帮助的社会各界力量;依靠馆外的社会精英,协助博物馆开展各项工作,并通过“博物馆之友”的平台,向社会更广泛的传递中华优秀历史文化、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反馈观众意见和要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南阳市博物馆之友”(简称宛博之友)。
第二条 宛博之友,是由热心公益事业、热爱南阳地方历史文化、愿正当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的社会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
第三条 宛博之友,是加强南阳市博物馆与公众的交流与互动,进一步实现博物馆服务于公众教育的职能,提高区域文化发展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推动南阳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宛博之友会员组织,接受南阳市博物馆的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
第二章 入会条件
第五条 年龄在18-70岁之间,男女不限,身心健康,热爱历史文化、热衷于博物馆事业的发展、热心公益事业 ,愿意无偿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成为“宛博之友”会员。
第六条 长期居住南阳,积极参加和支持“宛博之友”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本团体的各项权益,对博物馆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七条 热爱文博事业,尊重知识,具有良好文化素养,从事教育、历史、考古、文化艺术、旅游、语言类或社会学等相关专业者优先。
第三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本团体的会员权利:
(一)开设绿色通道,凭本人会员证参观不需排队领票或预约;
(二)可获得所有我馆展览信息和活动预告;
(三)可受邀参加我馆举办的各类讲座、学术活动及重大社会活动,包括年会及各类开幕式典礼等;
(四) 邀请参观专场文物展览或预展;
(五)每年为会员提供免费团体讲解一次 ;
(六)凭本人会员证享受八折语音导览讲解服务;
(七)邀请参观专场研学课程文物展览或预展;
(八)会员获赠《南阳市博物馆馆刊》,会员撰写的学术文章可以在“馆刊”上发表;
(九)我馆定期为会员组织历史文化主题沙龙活动,供会员之间交流学习;
第九条 会员义务:
(一)按本章程执行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志愿协助南阳市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征集文物、开展文物鉴赏、文博研讨活动,对南阳市博物馆文创及研学活动出谋划策;
(四)通过各种途径对我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推广宣传;
(五)向我馆提供藏品征集、展览等方面的信息;
(六)对我馆的展览、社教等工作提供反馈意见或建议,最好能够胜任为观众做志愿者讲解服务。
第四章 会员管理
第十条 宛博之友实行会员证管理体系,会员一人一证,采取实名制登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本馆对登记信息资料予以保密。会员所拥有的会员证不可为营利使用,一经发现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没收会员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 我馆每年举办一次“宛博之友”年会,总结工作,制定计划,对有突出贡献的“宛博之友”会员进行表彰。
第十二条 “宛博之友”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我馆有关管理章程制度,对于不符合相关会员资格或者未完成相关会员义务者,南阳市博物馆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三条 会员活动及通知由南阳市博物馆官网(http://www.nysbwg.com)和微信公众号“南阳市博物馆”统一公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南阳市博物馆所有。
地址:南阳市鼎盛大道369号(光武大桥南段向南980米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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