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作为一个民俗文化爱好者,笔者与宛城区汉画像石爱好者张东旭在一起闲聊汉画之时,他介绍说2017年温凉河改造时,他在医圣祠北侧河道内,发现并收藏了一通清代乾隆元年(1736年)南阳城外菜农为南阳县知县树立的“万年感恩碑”,想捐献给国家,不知道怎么操作?
我连忙察看碑文,感到这通石碑很有文物价值,就联系南阳市文广旅局副局长赫玉建,赫局长认为目前南阳县县衙没有修复,捐给南阳市府衙博物馆较为合适。第二天我就来到府衙博物馆,刘绍明馆长知道来意后,喜出望外,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张东旭家把石碑请到了府衙博物馆。
该石碑高190厘米、宽68厘米、厚20厘米,底座损毁,正面共有三行文字,虽经近300年风雨侵蚀,仍清晰可辨,右侧为“公讳凤友号鹤汀甲辰科进士直隶顺天府文安县人”,中间为“万古流芳南阳县正堂加四级记录十次今升部堂陈大老爷永免园户交菜万年感恩碑”,落款为“龙飞乾隆元年岁次丙辰嘉平月吉旦四园园户公叩立”。经查阅光绪三十年《南阳县志》等史料,得知立碑的原委。
清代南阳城内衙门官吏和居民每天食用的蔬菜,都是城外东西南北4个大菜园提供的,菜农挑菜经过东南西北四个城门时,按照县衙的规定,除了承担正常的田赋之外,还必须给县衙交一部分蔬菜,方能进城交易。由于菜价低廉,利润微薄,菜农承担不了交税和交菜的双重压力,多次向知县反映情况,要求取消此“土政策”,但多年来都没有得到解决。直到清雍正十年(1732年)换了知县陈凤友,情况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陈凤友到任后,经调查研究,认为菜农为保障南阳城内衙门、百姓的“菜篮子”充盈立下了汗马功劳,进城卖菜还向衙门交菜,纯属“苛捐杂税”,当即决定“永免园户交菜”。一年后,陈凤友因政绩突出,被擢升为兵部主事。城外四园菜农十分感念陈凤友,在四年后的乾隆元年,共同集资镌刻了“万年感恩碑”树立在县衙内,既是对前任县长的赞颂,也是对后继官吏的鞭策。
陈凤友(1701-1767年)字文度,号鹤汀,直隶顺天府文安县(今属河北省廊坊市)人,清雍正甲辰科(1724年)联捷进士。历任河南泌阳、南阳知县,兵部、刑部主事,刑部员外郎,河南司郎中,广东韶州、肇庆知府,均有惠政。还著有《素斋说书》《素斋文稿》和《诗稿》行世。在考中进士到任泌阳知县、南阳知县的八年间,勤政廉洁,为百姓办了许多实事,深受百姓拥戴,被朝廷“加四级记录十次”。清制,凡官员立有功绩或经考核成绩优良者,可交吏部议叙,给予纪录或加级的奖励,相当于现代的立功受奖。官员升职时,加级和纪录作为重要的考核依据;官员被议处降级时,可用“加级”抵销,即“功可抵过”,每加一级可抵销降一级。陈凤友连续加四级并记录十次,足见其政绩卓著。
在任知县期间,陈凤友不论盛夏寒冬,每天总是早出晚归,巡访辖区,随即把所见所闻记录下来。任南阳知县的一天,他独自一人骑马在山麓视察田地,突然风雨大作,烈马惊奔,跃上山顶,将陈凤友抛进山谷,他昏迷过去。苏醒后,才知道自己掉进山谷,他浑身沾满泥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回县衙。
春季的一天,陈凤友带领众衙役到乡村巡查民情,路过野地,发现千万只苍蝇集会,嗡声如雷,便驻足观看。只见苍蝇下面有一眼枯井,就派人下井探视,发现里面有一具死尸,上面还压着一块捶衣石板,陈凤友命令将死尸和石板提上来,只见死尸面目已毁,立即召集附近村民辨认,都不认识。陈凤友突然想起去年冬天,自己到距离此地十几里的村庄巡视,有个村妇因丢失捶衣石,而大骂不绝的情况,便立即派人把那位妇女召来讯问。村妇说这块捶衣石正是她家的,并说出丢捶衣石的那天晚上,村中某人和他哥嫂一起失踪的情况。凤友立即断定:某人与其嫂通奸,合谋杀死兄长,然后毁容投井。命捕快立即四处搜捕二犯,二犯缉拿归案后,经审讯果然如此。
陈凤友任韶州知府时,一个富商请求在山上开煤矿,并贿赂他3000两银子,陈凤友坚辞不受,说:“开矿煤水毁坏良田,定会给附近百姓带来灾难,绝不能开采!”后来,陈凤友由于举卓异,而去京城受奖,回来一看,煤矿已经开采,煤水流了矿井附近满地。陈凤友火冒三丈,立即勘察现场,勒令禁止,并立碑镌文,告诫后人。
广州府增城县发生了聚众谋反案件,在逮捕的人犯中,广州附近各府都有,唯独没有韶州府的人,广东总督阿果毅闻听此事,觉得陈凤友为政有方,便签发檄文让陈凤友审理此案。陈凤友来到增城,认真查访,细心核对,慎重审判,诛杀了元凶和真正的逆贼,释放无辜者数千人。在办案过程中,其中有一个肇庆府的“犯人”,总督点名处以死刑,陈凤友经查证据不足,拒不执行。总督当时发怒,后来却被他不畏强权、秉公执法所感动,棘手的案件都交与陈凤友处理。
陈凤友从南阳调往京城兵部、刑部主事时,南阳百姓倾城为之饯行,泣送百里之处,称陈凤友为“白面包公”。由韶州调往肇庆时,韶州人为之刻石立碑,把他比作汉朝的平阳侯曹参。肇庆府人民听说陈凤友调任的消息,欢呼雀跃,很多人到百里之外迎接。在迎接的人群中,有一人跪下连连叩头说:“恩人,没有你,我恐怕连骨头都腐烂了。”这人正是陈凤友审理增城一案中,总督点名处死的人。
调到肇庆,陈凤友更是勤政爱民,兢兢业业,最终积劳成疾,卒时67岁。
陈凤友在任南阳县知县时间虽短,但从“永免园户交菜”、“万年感恩碑”和“加四级记录十次”十几个字上可以看出他的为民情怀和德能勤绩,他无疑是南阳古代无数个好官之一,是南阳官德文化的组成部分。
而今,“万年感恩碑”重返“衙门”,与今人仍能碰出思想的火花,其现实意义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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